鉉鼎齋 发表于 2015-11-14 23:16

修社社約

本帖最后由 鉉鼎齋 于 2015-11-14 23:20 编辑

修社社約顧問:塞北崑崙逸卿寒白社員:梅溪鉉鼎齋子佩小陋軒主葉紅菱謝郎一、發稿統一用正體字。不發社課以外之作品。二、兩月一期社課,按社員排序輪流出課。首期社課自古曆七月起,於八月三十日前交稿。定古曆是爲社課能更好地應時應景。三、顧問在點評之餘,自由參與社課。四、課題宜寬,體裁暫限詩歌,不涉詞賦。以後可視情況而定。五、課期內發詩不得署名,等顧問和社員點評完成後統一匯總標註。六、社課匯總後方可自用。以上社約,願大家共同遵守,除特殊情況而外,不得掉課。鉉鼎齋謹草

子佩 发表于 2015-11-16 09:40

前来报道,整了两天才能登陆。{:soso_e127:}

谢郎 发表于 2015-11-16 14:43

隐鹿兄辛苦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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